时间:2020-04-04 00:00 阅读: 作者: 金门配资网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公告编号:2019-06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募集资金总额:7,459,214,730.40元
发行价格:人民币5.35元/股
发行数量:1,394,245,744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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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吉道航”)、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构调整基金”)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A股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预计上市时间:公司已于2019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登记及限售手续。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吉祥航空、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结构调整基金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预计将于2022年8月30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于2018年7月1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8月30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4次例会审议通过;于2018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3月1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相关议案及决议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2018年8月30日,东方航空公告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和H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571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
2018年10月8日、2018年11月28日,东方航空分别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准予许可决定书》(民航华东政[2018]001号)、《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准予许可决定书》(民航华东政[2018]002号)的许可,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
2019年3月29日,公司获得了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准予延长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许可期限决定书》(民航华东政延[2019]1号)的许可,民航局准予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及H股许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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